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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讓每一個太陽都照常升起
李洋
2016年12月14日

公安部今天的消息,在部里統一指揮部署下,福建、江西、廣東、云南等7省區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行動,破獲一起特大販賣嬰兒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7名,解救被拐賣兒童36名。

“吃瓜群眾”對“中關村二小”不依不饒地吐西瓜子兒。上面這條消息仿佛夜空中的一道流星,轉瞬即逝,沒人注意。

這就是信息時代的荒誕:一個小孩撒尿,尿偏了,尿到同學腳面上,最后演變成社會集體宣泄:教育不公,階層差距,公權力冷漠……統統都要打倒。數日關注、解讀和演繹,其實全都是因為最初的一泡童子尿!

網絡輿論的審判已經發展到“吹毛求疵”的程度,不問原委,借機泄憤。他們詞窮時的邏輯往往是這樣的:就算事實不是那樣的,反正那個問題很重要,為何不能說?

這叫什么?他們管這個叫以管窺豹,而不是盲人摸象。在這樣的輿論場內,“販嬰打拐”反倒成了輿論場里的邊角料。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公安部的通稿寫的太干巴巴了。假如這次販嬰大案的稿子包給中關村二小那位做編劇的媽媽寫,或者包幫父親羅爾包裝的公關公司,那么打拐必定是新的巨浪。

“吃瓜群眾”最喜歡的是故事,是能窺探到隱私和內心的“微表情”和“微敘事”。把一個被販賣嬰兒的身世講精彩,就會吸引“瓜眾”的關注,按動他們宣泄各自議程的按鈕。

一個士兵的死亡,可以讓他成為英雄;一萬個士兵的死亡,他們只是個數字。就是這個道理。

雖然官方沒有確切的數據,但中國每年被販賣和拐賣的兒童應不在少數。百度搜索,坊間普遍傳播的一個數據是,每年中國有將近7萬兒童被拐賣。相當于每天有191個孩子被拐賣,背后就是191個家庭。

據民政部估計,目前,全國流浪乞討兒童數量在100 萬-150 萬左右。在河南、云南以及兩廣沿海等地鄉村地區,買賣兒童幾近市場化,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地下黑色利益鏈。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去年一項關于兒童拐賣的研究顯示:在被拐賣兒童中,6歲以下的低齡兒童,特別是嬰幼兒的人數較多;在拐賣兒童案件中,拐賣男童的比例明顯高于女童;隨著年齡增長,拐賣男童的比例明顯減少,14-18周歲拐賣人口行為基本以女性為主。

此外,被拐賣兒童的拐入地與拐出地分布:無論是“賣拐”還是“買拐”,河南省都是焦點地區;對兒童的拐賣主要是迎合了部分人群通過買賣收養兒童的需要。

解救拐賣兒童幾乎是公安機關“一家獨撐”,在所分析的案例中,只有極其少數被拐兒童是由政府其他行政機關、社區工作者或志愿者發現解救,或者犯罪人主動交出的,其比例僅為1.48%左 右。絕大部分是由公安機關一家采取專項行動或者結合群眾舉報對被拐兒童實施救助,其比例占居97.78%。

這項研究還發現:團伙作案的案例高達70個,拐賣兒童案件中有超過50%都是親生父母或家中親戚所為,通過搶、偷、哄、騙等方式拐走幼童在此類案件中的比例為30%,此外,即使被解救的兒童,近一半最終未能回歸親生父母的家庭。

以上的數據和研究結論可謂觸目驚心。拐賣兒童屢禁不絕,原因是多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懲戒不嚴,判罰過輕,對于買方和自主的賣方缺少相應的懲罰。在拐賣多發地區,貧困和愚昧,兒童權益保護意識淡漠,社會收養機制不夠完善等也都在客觀上為拐賣兒童培育了土壤。

每一個原因背后都有現成的解決方案,但多年以來遲遲未有改觀。以至于只能依靠公安部門不定期的打拐行動。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只要公安部牽頭收網,必有嬰兒被解救。但問題來了,打拐不是捕魚,網里不是魚蝦,是一個個應該被保護和關愛的生命,和他們背后一半愚昧貧困的雙親,一半夜不能寐的父母。

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都提出過建立人口DNA庫,將新生兒的生物特征數據入庫,從源頭上鎖定血緣關系,讓買家無法給購買的兒童落戶、上學、就醫。但這樣一項技術上并不困難的操作至今沒有推開。

對人販子的量刑過于寬容,這也是為什么每每有偷孩子,搶孩子的人被群眾圍毆。對買家,對主動出賣自己孩子的父母往往僅限于說服教育。這是公安部說的“零容忍”嗎?長期如此,兒童買賣者才會變得今天這樣有恃無恐。

國家應是未成年人權利最基本的兜底保護,但目前看國家這張兜底的大網,網眼太大,漏洞更多,而且多年沒有修補。

發展中的問題可以用發展解決。但販賣人口的問題古已有之,它不會隨著經濟發展得到根本解決,但卻可以通過法治和技術手段得到有效控制。小康社會、民族復興、中國夢……這些美好的目標容不下“拐賣兒童”這一毒瘤。公安部多年來的打拐行動收獲頗豐,一方面是成績,另一方面更揭示了問題的嚴重。

小時候,我們常掛在嘴邊的一種表達是:孩子是八九點鐘的太陽,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

今天,我要向國家吶喊:別讓孩子迷失在祖國的懷抱里!讓每一個太陽都照常升起! 因為他們每個人都可能讓國家的未來更美好一些,讓民族更有一些希望。

【責任編輯:管理員】
中國日報記者